焦點探索:淺談創用CC

 
創用CC源起
四大授權要素
六種組合標示
創用CC 四大推廣面向



創用CC源起
 

隨著資訊時代的進步,電腦網路的蓬勃發展,由於資訊交流的頻繁而更容易忽略現行著作權體制的規章,而造成對著作的不當散佈和使用,這不僅侵犯了作者的權益也傷害了著作本身,因此Creative Commons的起始概念也慢慢興起了,著名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與具相同理念的先行者,於 2001 年在美國成立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提出「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的相對思考與作法。

Creative Commons 以模組化的簡易條件,透過排列組合,提供了6種便利使用的公眾授權條款。創作者可以挑選出最合適自己作品的授權條款,透過簡易的方式自行標示於其作品上,將作品釋出給大眾使用。透過這種自願分享的方式,大家可以群力建立內容豐富、權利清楚、且便於散布的各式數位資源,造惠自己與其他眾多的使用者。

而Creative Commons這一詞是從何而來呢?初始,Creative Commons其本身並沒有統一的繁體中文翻譯,而是在2005 年 10 月,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台灣創用計畫)決定了 "Creative Commons" 的中文翻譯為:「創用 CC 」,將「創作」、「創造」、「創意」容納於「創」字,將「使用」、「公用」、「共用」容納於「用」字,並再保留原文縮寫 "CC",並以「我們創造,我們使用,我們 CC !」為簡語,傳達「創用 CC」的精神。並於同年 11 月舉辦的 CC Party 記者會上,將「創用 CC 」此一譯名正式公告使用。從此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計畫亦易名為台灣創用 CC 計畫。


四大授權要素
 
一般會將創用CC簡易四大授權要素條件來分別組合出六種標示,而四大授權要素分別為「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以及「相同方式分享」四個授權要素,其圖形意思分別為:
姓名標示
您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非商業性
您不得因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為主要目的來利用作品
禁止改作
您僅可重製作品不得變更、變形或修改

相同方式分享
若您變更、變形或修改本著作,則僅能依同樣的授權條款來散布該衍生作品


六種組合標示
 
而這四項授權要素則各自可組合成六種授權條款,來規範其他人在利用網路資源時被授予的權利和規章,其六個組成與圖示分別為:
姓名標示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惟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但不得修改該著作。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亦不得修改該著作。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若使用者修改該著作時,僅得依本授權條款或與本授權條款類似者來散布該衍生作品。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
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 若使用者修改該著作時,僅得依本授權條款或與本授權條款類似者來散布該衍生作品。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創用CC 四大推廣面向
 
目前創用CC在台灣有自己的相關組織可以獲取更多的資訊,而他們也積極的和國外進行交流以推廣創用CC的理念來保障更多的創作人和樂於分享給使用者的資源,而在台灣的創用CC目前正積極從基礎建設諮詢服務合作推廣以及國際交流等四個方向進行推廣。

基礎建設:
其內容包含了授權條款本地化和授權資訊管理工具開發等。

諮詢服務:
除透過計畫網站完整傳遞正確、透明的基礎知識,並且每月提供創用CC電子報的服務,同時也以部落格的型態提供國內外創用CC相關即時新聞,讓國人能掌握第一手的資訊。也提供線上論壇與電話即時諮詢服務,協助解答使用者的相關提問。

合作推廣:
著眼在教育領域以及公部門的推動,除了與教育部以及文建會合作《創作分享˙快樂使用:簡介創用CC授權》、《創用CC授權指引-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篇》兩本推廣手冊外,台灣創用CC也積極至各級學校以及研考會、公共電視、新聞局等公部門進行推廣講習。

國際交流:
台灣創用CC亦透過辦理國際性研討會以及參與國際會議,強化國際間的交流互動,同時會發起跨國合作計畫,如:創用CC亞洲樂團專案計畫(CABACA 專案計畫)、CC Asia and Pacific Newsletter(亞太創用 CC 新聞交流報),以加強亞太區域相關計畫的網絡連結。



在未來,創用CC將會更廣泛的發展和推廣,因為,即使現在有非常大量的相關創意是被允許分享使用的,但假使並非每件東西可以取用,那麼哪些是不能取用的?如果不能竄改任何東西,那麼誰會來確保這些不能觸碰的東西仍將能被使用? 因此,創用CC授權讓權利擁有者及使用者的關係更容易且顯而易見,這樣的關係使得創作和使用更加透明和可靠,並促使更多新文化的產品出現和突破。這幾年已經有了不少見證,以丹麥Randers生物學家為例,Randers率先提供兩個能免費取用的丹麥考古自然資源—Golden Horns與Sun Chariot,部分知識來自這些喜愛所見所聞並樂於分享的業餘愛好者,還有影像網站Flickr仍然展現了沒有貧窮、汙染、壓迫的世界,但是只要有少數照片就能改變這個世界的印象。 由此看來,貢獻自身的創意和創作給所有人其實並非一件難事,而且這代表人們能夠快速簡單地並使用網路作為促進創意社群的工具。


但事實上,現在這些地推廣仍然是不夠的,但這些小小的資源將會是讓其發光發熱的源頭。而要改變這件事並不困難,甚至想要就可以做出改變。 為了將來的文化傳承和歷史資訊得以保存,應該盡力讓創用CC能推廣給所有人,如此一來才能確保共享知識也能在未來被用以學習、發展及個人成長。(磨課師計畫兼任助理池磊撰稿)



註:以上部分撰文出處於丹麥創用CC計畫教育顧問、LÆR IT教學顧問Peter Leth ( Sharing is Caring 2014: Openness and sharing in the cultural heritage sector) 並以“CC BY”授權方式釋出 - 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blog/20151013#sthash.D1sqCMJw.dpuf 以及 台灣創用CC計畫3.0網站之介紹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worldcc